已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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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类型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示

      已注销机构不再具有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已注销机构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置在管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合法利益。

      投资者应当持续关注已注销机构的诚信合规情况,通过基金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机制和相关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